妓女指什么生肖?
“娼”与“嫖”在古代,都是刑法罪名之一;《礼记·曲礼上》有载:“士无妻家者,有司发之,以告其君,曰‘某士失刑狱矣’,公出视之,命吏杀之。”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未婚的士被人举报,官府就将其收监,然后斩首示众。 唐代,法律规定了妓就是官府认可的出卖身体的人,相当于现在户籍管理中的非农业人口。《唐律疏议》卷十五中载:“诸乐户、伎人,除授职田,自余田宅,并同百姓,不得过越。”也就是说,这些人在法律上也属于民,而不是贱族。宋元时代,朝廷为了征敛钱粮,鼓励娼妓职业化,政府直接设立娼窑,招募女子进行专业化训练,供人娱乐。
那么,古代的妓和今天的妓,有什么不同呢? 最大的区别在于,古时的妓是卖艺不卖身,而今之妓已经彻底走向了卖身之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呢?这还要从宋代开始说起。 据《宋朝事实类苑》记载,宋徽宗时,有个叫王禀臣的人,因与太后有染,被赐死。但到了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年,礼官认为皇帝母亲干这样的事,“有亏妇道”,于是又定了一条罪名为“污点”。这条法律明确规定,凡与人私通的贵妇,一律罚往尼姑庵里居住,直到去世。
随着这条法律的生效,贵族妇女们发现,既然偷情犯不着掉脑袋,还不如干脆放开一点,至少可以落得个风流韵事流传千古的美名。宋元时代的妓女不但数量大增,而且质量也大大提升。除了会唱会跳外,还有不少妓女能书善画,甚至懂得中医理术,供人消遣的时间也变得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