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旷课多少节会处分?
学生在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学时(旷课时数按课表内学时数计算,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算)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学生在一学期旷课累计达20学时(含20学时)以上,未达3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学生在一学期旷课累计达30学时(含30学时)以上,未达45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学生在一学期旷课累计达45学时(含45学时)以上,未达6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学生在一学期旷课累计达60学时(含60学时)以上,未达7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在一学期旷课累计达75学时(含75学时)以上者,予以处分。
在上述规定中,如果旷课未达到相应的学时数,但有严重情节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分;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可适当减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