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制度有哪些?
入园幼儿应当具备基本的语言能力和简单的生活能力;入园幼儿无永久性全身疾病、传染病或心理缺陷,身体检查合格;入园幼儿应能适应集体生活,适应集体活动的各种规则;能适应环境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入园材料:入园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检验合格通知书、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婴儿出生证或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的复印件、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或监护人书写的幼儿入园申请。
入园申请:幼儿入园申请由各幼儿园向适龄儿监护人发放,监护人填写有关内容后,应提交到申请入园的幼儿园。
申请入园的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建立入园儿童健康检查制度。健康检查内容包括测量身高和体重、检查体表、询问生活习惯和一些传染病相关的健康检查。托幼机构新建、改扩建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卫生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新入园儿童的健康检查主要涉及传染病的筛查、既往病史问询、体格检查三个方面。幼儿园应当建立入园儿童体格检查制度,健康检查表向卫生检测机构领取,在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童健康检查处进行检查;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儿童父母或监护人。
幼儿园工作人员上岗要求:
必须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项目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幼儿园工作人员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相应项目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传染病患者和曾被传染病感染而未获有效证实恢复健康的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从事幼儿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