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6陪产假多少天?
《广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休假天数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假天数为10天;满20年的,休假天数为15天。 《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根据上述法规,谢先生的休假天数如下: 一、年假:谢先生连续工作39个月,未满20年,依法享受10个工作日(5个全薪日)带薪年假。
二、产假: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九十天气。另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陪产假:根据《广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年休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单位同意在休年休假期间支付工资的,相应假期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正常发放。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日计发工资给员工。 谢先生总共可以享受54天的休假,其中年假10天,产假75天(含90天额外增加的产假),陪产假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