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
如果学校有过错的,由学校来负责,如果没有过错,则由学生自己负责。需要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学校负责赔偿以下费用:
1、医药费,包括住院期间的住院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费用,医院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收据,残疾器具、wheelchair特种材料等辅助器具的鉴定标准及相应配置公司的配置证明。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以10元~50元为宜。
3、营养费。需要营养的相关证明,营养费的参考费用为1~12万元。
4、护理费。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固定收入按照误工费计算,否则按照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所以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交通费。包括伤者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需要提供发票。
6、如果需要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相关鉴定,包括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以伤残鉴定结果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7、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费用标准、住宿费发票、出差证明等进行计算。
8、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衣物、车辆等的损失;间接损失,比如遭受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受害者收入损失,或者财物的丢失、损毁,或者人身损害导致的其他财产性利益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