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学分?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经考试及格,即获得该门课程规定的学分,其相应的绩点分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学生每学期或学年的所修全部课程(含重新修习的课程)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所修全部课程(含重新修习的课程)学分总数,即为该生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 ∑(每门课程学分绩点分×每门课程的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
课程的学分绩点分按下表规定折算
考试成绩100~90分,其绩点分记为4、0~4、9分;89~80分,其绩点分记为3、0~3、9分;79~70分,其绩点分记为2、0~2、9分;69~60分,其绩点分记为1、0~1、9分;59分以下,其绩点分记为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