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小学校长什么级别?
1、乡镇中心小学、九年制一贯制学校(未分校区)设校长1名、副书记1名、副校长1-2名;
2、建有多所小学(不包括教学点)的乡镇增设1名副校长,建有多所中学或教育集团的乡镇、建有多所小学且建有多所中学或教育集团的乡镇增设1名副书记;
3、校长、副书记职数不交叉使用。
4、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由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副书记(党支部)兼任,不单独核定。
5、学校按班级数设置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每处设主任1名。
6、根据工作需要,中心小学设置1-2名干事,初中可设置1-2名团委书记(团总支)(兼任)。
7、乡镇设立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有独立实体的,由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名主任。未建实体的,该岗位空缺,其工作任务由乡镇中心小学具体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