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推免考试?
经过14年的不断完善和总结,太原理工大学推荐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基本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对太原理工大学的本科教学、学风的建设和研究生生源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前,太原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推荐优秀学生到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简称校推),二是本校各专业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简称校内推免)(从2006年开始校推学生一般不得留在本校学习。)
太原理工大学推荐条件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积极向上,有集体观念和全局意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推荐综合成绩评定
为了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更好地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创新、实践能力等纳入推荐工作体系中,充分发挥学院、导师、专家的作用,太原理工大学在总结多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推荐综合成绩评定办法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其中,学习成绩占85%,其他综合素质成绩占15%。学习成绩考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课程成绩加权平均、课程成绩排名及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或外语专业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其他综合素质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德、智、体几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在校期间在政治思想、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等方面的获奖及取得其他突出成绩等情况。在评定办法改革过程中,太原理工大学突出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的要求,通过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的改革,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鼓励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