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小学几点放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实行迟到退学制度,对上课时间进行监察,必要时进行检查。学生的课余活动应当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因身体状况需要休学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交相关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休学医疗证明,但精神病的诊断和休养应当在精神病防治医疗机构进行。因病休学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因病复学时候学校可以推迟学生到校报到时间,但是推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六条 禁止体罚学生。学生因违反规定、考核不理想等受到的处罚,不得违背其本人的意愿,在显著位置公开张贴,不得影响本人学习和上课。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举行听证会。必要时,学校可以聘请公证人员予以监督。
第二十五条 为保障学生在学校安全地生活和学习,学校应当制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以及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学校要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和完善平安校园建设规章制度,定期针对消防、交通、食品卫生、课外活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等开展检查、评估,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对学校的平安建设工作承担首要责任。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要定期召开安全第一责任人会议,研究分析本校安全工作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宣传、防范、治理措施。要开设安全课,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程序,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教师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第三,关于家长接送:
学校应在放学后通知家长来学校接孩子,并应允许家长在教学时间进学校看视。
当家长因故不能来学校接孩子;及孩子因故不能回家,学校应当根据家长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家属联系。
学校应当在放学后,集中对学生物品进行清点检查,妥善保管,杜绝丢失。
没有家长来接的孩子不能随其他孩子回家。学校可以统一用餐,但必须收费。
放学时,没有家长接的学生回家,学校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其在家中要做些什么事情,不要让与他人外出等。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应当明确分管校长和分管部门,保证学校的卫生设施,满足日常的卫生和保健需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一日三餐的卫生管理,保证学生饮水卫生,做好食(饮)具、毛巾、水杯等消毒工作。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隔离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