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产假多少天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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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期时间 1.法定产假98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生育津贴,这个比例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难产者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应当延长60天;

二、计划生育奖励假 1.经所在单位同意,男方可以享受陪产假10天。

2.晚育的女性劳动者,增加产假60天; 当然这些假期都是建立在正常出勤的基础上的,如果女性劳动者有请病假、事假的,相应的要扣除相关的假期。 同时《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三天。

在我省就业且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生育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延长产假六十天的奖励,鼓励职工早育、优育。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延长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用人单位。对参加工伤保险的女职工,延长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工伤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我省现行法规政策并没有明确写明晚育假,因此需要参照全国其他省份的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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