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少学校?
近年来,为了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步伐,不断改善农村边远地区学生的食宿条件,逐步消除“大通铺”现象,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集中连片困难地区新建、改扩建和改善办学条件。2016年,中央安排预算内补助投资169亿元,包括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投资85亿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以下简称全面改薄)中央投资84亿元。通过实施这两项工程,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7000所寄宿制学校建设学生和教师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饮用水、照明等生活必配设施和运动场地建设,支持购置课桌椅、食堂和学生宿舍家具、饮水设施、照明设备等宿舍及生活用品,满足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寄宿制学校营养健康及生活指导教师配备由地方根据需要核定,地方财政予以保障。2013年底,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 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意见》(教师〔2014〕1号),重点强调要加强体育、艺术、心理健康、劳动技术等方面人才的补充力度,要求各地在教师配置时充分考虑相关课程和工作的需要,合理核定教师配备。为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缺编、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启动实施“特岗计划”。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两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优先满足县镇和人口大村完全小学、中心小学等寄宿制学校对教师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缓解了教师总体缺编和结构性矛盾,提高了农村教学质量,有力地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关于“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教师给予每个月500—800元生活补贴”的建议,国务院在2001年3月颁布的《关于实行和完善政府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1〕33号)中明确要求全国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要取消实行中央管理以及各种不规范的补贴、补贴和奖励,津贴补贴由国家统一管理,纳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一政策。2010年,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全面实施后,为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在绩效工资内设“其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用于特殊岗位的津贴补贴和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85号),重申有关国家规定的补贴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继续执行,并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因此,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贴,并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