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要考普通话吗?
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面向社会举办的教师、高等学校中文专业的学生以及中学文科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的具体办法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办法草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要求、公务用语用字、普通话和汉字规范能力的要求、对外用字、信息用字等均作了具体规定。在用字方面,不得使用已被简化、废止的繁体字、异体字。
办法草案规定,违反本办法,在校园内对汉字产生谐音、误解的广告用语用字,由县级以上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