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务处处分怎么查?

姚少均姚少均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具体程序按《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办理。

学生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在作出(或变更)处分决定后的一个学期内,由学生所在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布;在作出(或变更)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后的一个学期内,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参照《厦门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申诉管理办法》提出申诉。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毕业离校之前,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表现良好,由本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审核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解除其处分;特殊情况下亦可酌情提前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的决定,在学校(或学生所在单位)范围内公布。处分材料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视其不同性质分别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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