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多女童遭性?
近年来,女童性侵案件屡有发生,女童被性侵害的数量逐年增加,且犯罪对象低龄化趋势明显,受害者年龄由过去的十几岁下降至7岁甚至更低。我国法律上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按周岁计算。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犯罪虽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前提是他/她已经年满14岁。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那么处罚肯定会非常轻,很多未成年罪犯在出狱之后还会重操旧业,再次犯罪。
那么,14周岁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年龄段呢?很多被性侵的男童/女童都是低于14周岁。也就是说,他们根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遭受了如此大的痛苦,而施加痛苦的那个人却逍遥法外。那么,法律在修改之后,会不会增加女童性侵事件的数量呢?我觉得这种可能几乎没有。性侵犯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它和一个人被殴打或者是被踢倒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受害者失去了保护的权利。
所以,我认为这个年龄的规定应该是要降低的。也就是说将刑事责任年龄的最低年龄下降到10周岁,或者是更低。这样的惩罚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才能对犯法的人产生震慑。毕竟,女童或者是男童的身体毕竟还不太成熟了,应该尽量地去保护那些还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来就是为了保护那些还没有成长起来、内心还没有发育完全的未成年人。在还没有明白什么是“性侵”这个词的时候,就被人给性侵了。在现在的生活中,女童性侵事件之所以会增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名号有着很大的关系。它给了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
我相信,只要法律能够完善,就可以很好地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