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中学一级教师?
一、初中高级教师(含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能力要求 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独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践工作; 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信息技术,善于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及方法,在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法等方面成绩突出; 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年级组管理工作期间,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敬业爱生,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业绩成果 取得以下各项成果之一者:
1.省特级教师;
2.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
3.市级及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优秀教研员、学科带头人;
4.县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得者;
5.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学校的建设工作,并已通过验收;
6.作为主讲教师,其教学录像课被省级及以上电教部门认定并在相关网站播放。
注:凡以“项目参与者”身份获得奖励或荣誉的,其获奖项目(荣誉)证书上标识的排名顺序排列在本办法有关条款所规定的名次之内,方具备参评资格。 以“项目参与者”身份获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荣誉称号的,必须是获地级市(州、盟、直辖市所属区)级及以下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项目参与者是指参与教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全过程的人员中排名前十位的人。以“项目参与者”身份获市级奖的项目,要求前三位获奖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是项目的有效专利的发明人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著作权人;
②该项目已投入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论文论著 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中发表本人撰写的文章不少于3000字。
五)学历资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并在岗位工作满五年;
2.本科学历,并在岗位工作满十年;
3.大专学历,并在岗位工作满十六年;
4.中专学历,并在岗位工作满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