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社保2018年交多少?
一、对2017年度本市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进行核定,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的下限调整为3692元; 我市2017度职工医疗(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下限调整为5444元; 全市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692元; 全市工伤保险、职业伤残津贴、工亡补助金按月计发基数为6766元。 二、经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起,在我省统一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核算工作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征地补偿分配总额低于1.8万元的,按不低于1.8万元的标准发放给被征地农户。 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6〕36号)文件有关规定,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确定,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述公式中,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中职以上(不含中职)学历人员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由人社部公布; 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X1/C1+X2/C2+……+Xi/CI)÷实际缴费年限。 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公式中,各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当年实际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除以当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即个人缴费基数,下同)计算; 个人账户金额包括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计发的利息,以及按规定计入的个人帐户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