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论哪个月啊?
1月,关键词“打假” 1月开始,国家版权局就发布了《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统计(2017)》和《著作权行政执法检查项目情况统计(2017)》,其中201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侵权盗版的案件6039件,结案5493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合计4545万件,同比分别下降14.95%、17.79%和19.38%;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42万人次,同比增长21%。
在2017年打击侵权盗版工作中,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155起,责令停止侵权177家,罚款113万元,没收违法物品近20万余件;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查办了“经典畅销书版“系列侵权盗版案件等,该案涉案的侵权书籍高达260余万册;国家版权局约谈了当当网、亚马逊中国、天猫出版社以及豆瓣网等互联网企业监管问题,敦促其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消除盗版违法行为。
2月,关键词“人工智能” 2月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公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进行反垄断指南征询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十二个部门印发了《培育发展新动能 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任务,并指出要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科技部制定了《智能制造专项规划(2016—2020年)》,指出到2020年中国将建成50个左右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动12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
2月末,美国司法部宣布对谷歌公司展开刑事调查,以评估该公司是否滥用其在互联网搜索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这也是美国政府首次对硅谷巨头发起垄断指控。 国内也开始行动起来了!2月中旬,商务部发布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操作指南》,为电商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政策依据;3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鼓励发展全程运输服务,构建安全便利的物流供应链,促进实现物流降本增效;北京三中院审结了一起涉网络小说著作权纠纷案,法院认定被告未经许可提供在线阅读及下载服务,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8万余元。
3月,关键词“VR/AR” 年初,工信部正式对外发布了《虚拟现实技术与应用白皮书(2017年版)》。
报告分析了我国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总体状况和热点领域、关键问题,阐述了工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医疗卫生健康等三大行业的应用场景,并提出要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产业链融合创新发展等建议。 随后,工信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虚拟现实内容服务示范区名单,确定了4家试点单位,分别为河北涿州虚拟 reality 内容服务平台建设基地、吉林长春净月潭国家级虚拟现实内容示范基地、上海张江国家级虚拟现实内容创新基地和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国家级虚拟现实内容生产示范基地。这些基地的建设目标包括每年制作50部以上面向B端的虚拟现实内容产品和100部以上面向C端的产品。
同时,为了规范行业有序发展,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建立了全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产业联盟,并在3月22日发布了《虚拟现实术语》和《增强现实术语》推荐目录。这两份文件的发布,对于我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行业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而在资本市场上,歌尔股份、水晶光电、奋达科技等VR概念股纷纷掀起涨停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