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保检查什么时候结束?
2017年1月5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各地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情况;环境质量恶化,大气污染防治不力问题较为突出地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控职责的情况等等七方面内容。 此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于2017年3月中旬之前完成本辖区的自查工作并形成报告报送环保部。环保部将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组织专项抽查。
为更好配合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2016年11月起环保部就通过发布政策文件、召开视频会议、开展培训等方式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在2016年11月4日发布的《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共享开放的若干意见》中,环保部首次明确了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共享开放的模式和技术路线,以信息化手段实现环境监测数据的快速获取和利用。 而在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翟青明确要求,到2017年,要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行业自动监控全覆盖,建立固定污染源在线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同时,还要推动环保部门与其他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公众等社会参与力量的信息共享和实时动态更新。
有业内人士预测,随着本次环保检查行动的展开,那些环保设施不全、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今后一批批的“散乱污”企业将被清理出局。而那些环保意识弱、环保能力不足的企业也将加快改革步伐,提高环保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