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单身证明在哪开?
一、办理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需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2.受理申请 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开具《单身证明》; 三、相关规定 根据民政部《关于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发〔2004〕157号)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28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记入结婚登记档案,并应当将结婚证发放给当事人。
四、注意事项 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民政部门应通过查询公安特种行业管理档案予以核实。在核实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当事人不能及时获得所需证明材料。为此,《关于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的意见》(民发〔2004〕160号)指出,对于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到场申请的当事人,经其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有关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予以受理,并在核实相关证据后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