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工作怎么做?
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保障幼儿入园需求,在符合防控疫情要求的前提下,本市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各幼儿园”)从8月24日起通过“市登记系统”开展新生预约入园等招生工作。
8月24日-30日,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本园招生简章,接受幼儿家长预约。其中:公办幼儿园完成本区入户排摸对象的入园工作后,如有空余学额,接受其他幼儿家长的预约。民办幼儿园通过“市登记系统”接受幼儿家长预约。幼儿家长可登录“市登记系统”选择1所幼儿园进行预约,获取预约编号。
8月31日-9月6日,各幼儿园通过“市登记系统”分批分次有序完成幼儿入园的线下材料验证,验证方式(“现场线下”或“线上”)由各区根据属地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安排,验证内容参照往年招生验证工作安排确定。完成验证后,各幼儿园对已验证的适龄幼儿发出入园告知信息。幼儿入园前,家长应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预防接种记录的验证。
9月15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并向幼儿园新生家长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在各区入园安排完成后,幼儿家长可通过“市登记系统”查询幼儿入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