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优抚金多少?
关于2018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最近国家刚出台了一个文件。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1号): 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164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5990元。 同时,对国家认定的边远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贫困程度,按一类至六类区设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对居住在农村和城市的优抚对象分别由国家和地方给予生活补助。
另外,对居住在北戴河休养区的残疾军人发放特殊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00元。 对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个月分别补助150元和100元。
以上标准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7年国家同样调整过这类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当时中央确定的各类优抚对象的平均补助标准增长比例是10%,比2016年实际增长的2.66%要多。 这次上调后,残疾军人每年能拿到的残疾抚恤金为81640元,一年大约增加1万元。
随着经济的增长,以后会逐步提高。不过与职工养老保险等退休待遇相比,这些抚恤金还是相对少的。 我整理了2017年和2018年全国各省(除港澳台外)优抚对象补助情况表,大家可以看一下。